食品伙伴网讯 11月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528号公告,拟修改《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令》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韩国《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对消费期限标示制度的完善,将保质期更改为消费期限,并规定需要改进的冷藏保管标准的品目,以保证消费期限标示的卫生管理和质量,同时改进和完善现行制度运作中出现的一些不足之处。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1年12月15日。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译,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中国食品安全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 、0535-2122172 ,Email:vip@foodmate.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