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9月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76号告示,修改了《器具及容器、包装的标准及规格》的部分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1、改善合成树脂的可回收利用标准。
1)扩大安全性经验证的可回收利用树脂在食品用途方面的范围。
2)制定食品容器的食品接触面中使用物理回收利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的认证标准。
2、制定活性、智能容器、包装的生产标准。
3、对合成树脂材料进行分类。
1)根据材质特性将合成树脂分为9类。
4、明确规定各类材质的规格。
1)将纸质等材质规格重新整理为表格形式,以助于理解。
5、新增聚酮的规格。
1)扩大可使用经临时标准、规格认证材质(聚酮)的生产企业等的范围。
2)在合成树脂中增加聚酮材质及其规格。
6、修改试验方法及字句。
1)为了提高分析结果的可信度等,不断改善试验方法等。
2)修改原材料标准中的铅等规格,使其与其他规格的表达方式一致。
3)选择洗脱液时,明确脂肪性食品的概念。
4)在着色剂、二氧化硫等试验方法中增加仪器分析法(LC, LC-MS, IC)
5)修改标准溶液及测试溶液的配法。
6)科学地修改试验方法等,提高检查的可信度。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译,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中国食品安全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 、0535-2122172 ,Email:vip@foodmate.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