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 告 2019年第2号》。据通告,近期,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13类食品22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4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10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肉制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方便食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粮食加工品40批次,调味品2批次,豆制品12批次,餐饮食品1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糕点21批次,饼干2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其他食品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临淄区齐都镇煜和烧鸡店自制的崔氏老字号烧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225g/kg,标准规定为≤0.07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检出值为3.0,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临淄素菊蔬菜经营部购进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临淄小韩蔬菜经营部购进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2.7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临淄区皇城镇圳宇商店购进销售的调味面制品(豆瓣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5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临淄区金岭刘玉刚牛排店购进使用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077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六)临淄区金山镇钰铃饭店购进使用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4.1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七)临淄区敬仲镇敦良副食商店购进销售的调味面制食品(香辣棒棒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49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 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关于部分检测项目的说明
一、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山梨酸(钾)能有效地抑制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活性,还能防止肉毒杆菌、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有害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但对厌氧性芽孢菌与嗜酸乳杆菌等有益微生物几乎无效,其抑止发育的作用比杀菌作用更强,从而达到有效地延长食品的保存时间,并保持原有食品的风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熟肉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的标准限量值为不得超过0.075g/kg,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鲁市监食检特字〔2019〕215号”中规定执行:调味面制品中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方便米面食品(调味面制品)类别的规定,方便米面食品(调味面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的标准限量值为不得使用。如果食品中添加的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严重,消费者长期服用,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骨骼生长,危害肾、肝脏的健康。
二、4-氯苯氧乙酸钠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豆芽的生长调节剂,不仅可防止落花落果、提高做果率、增进果实生长速度、促进提前成熟,还能达到改善植物品质之目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说由于目前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的安全性尚无结论,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
豆芽作为一种食用量非常大的蔬菜,4-氯苯氧乙酸钠的残留在人体内的累积所产生的毒害作用不容忽视。
三、毒死蜱
毒死蜱别名氯吡硫磷、氯蜱硫磷。白色结晶,具有轻微的硫醇味。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对水稻、小麦、棉花、果树、蔬菜、茶树上多种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均具有较好防效,尤其对褐飞虱的防治有非常好的效果。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芹菜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5 mg/kg。毒死蜱属中毒农药,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对蜜蜂有毒,在叶片上残留期一般为5至7天,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并会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
四、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常见的防腐剂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该项目不合格,可能是生产厂商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了解不够透彻,过量添加多种不同防腐剂所致。长期过量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 序号 | 报告编号 | 抽样单编号 | 产品名称 | 食品大类 | 食品亚类 | 食品品种 | 被抽样单位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抽检区县 | 抽检环节 | 业态类型 |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 | 不合格项目 | 检出值 | 判定值 | 1 | HSTT2019021942 | LZ20190528-03-004 | 崔氏老字号烧鸡 | 肉制品 | 熟肉制品 | 酱卤肉制品 | 临淄区齐都镇煜和烧鸡店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都镇西古东村 | 临淄区 | 生产 | 小作坊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 不合格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 0.225g/kg | ≤0.075g/kg | 2 | HSTT2019022005 | LZ20190529-04-010 | 芹菜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蔬菜(含冬季大棚蔬菜) | 临淄素菊蔬菜经营部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雪宫便民市场C5-C6号摊位 | 临淄区 | 流通 | 农贸市场 | 农残50项 | 不合格 | 毒死蜱 | 0.10mg/kg | ≤0.05mg/kg | 3 | HSTT2019022011 | LZ20190529-04-017 | 豆芽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蔬菜(含冬季大棚蔬菜) | 临淄小韩蔬菜经营部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雪宫便民市场C14-C15号摊位 | 临淄区 | 流通 | 农贸市场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 | 不合格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 2.79mg/kg | 不得检出 | 4 | HSTT2019022028 | LZ20190530-04-017 | 调味面制品(豆瓣干) | 方便食品 | 方便食品 | 调味面制品 | 临淄区皇城镇圳宇商店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皇城镇崔付村 | 临淄区 | 流通 | 商场超市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 | 不合格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 0.153g/kg | 不得使用 | 5 | HSTT2019022088 | LZ20190530-02-017 | 绿豆芽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蔬菜(含冬季大棚蔬菜) | 临淄区金岭刘玉刚牛排店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金岭回族镇金烯路南首 | 临淄区 | 餐饮 | 小餐饮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 | 不合格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 0.0776mg/kg | 不得检出 | 6 | HSTT2019022143 | LZ20190529-03-011 | 芹菜 | 食用农产品 | 蔬菜 | 蔬菜(含冬季大棚蔬菜) | 临淄区金山镇钰铃饭店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金阳村265号 | 临淄区 | 餐饮 | 小型餐馆 | 农残50项 | 不合格 | 毒死蜱 | 4.1mg/kg | ≤0.05mg/kg | 7 | HSTT2019022168 | LZ20190530-03-018 | 调味面制食品(香辣棒棒鸡) | 方便食品 | 方便食品 | 调味面制品 | 临淄区敬仲镇敦良副食商店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敬仲镇呈羔东村 | 临淄区 | 流通 | 食品便利店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 | 不合格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 0.496g/kg | 不得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