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但仍有个别商家抱有侥幸心理,违规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对此,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冷链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反防疫要求的商家采取“零容忍”态度。近日,该局对去年12月检查发现一起违规经营进口冷冻虾案件进行查处,罚款10万元。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一家进口冷链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的冰柜中有8盒无中文标签的进口“生冻北方长额虾”,包装上未张贴“浙冷链”二维码,且无法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三证”信息,遂当即将上述食品依法予以查封,并委托防疫部门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为阴性。经查,该公司从上海购入48盒无中文标签的进口生冻北方长额虾并通过线上线下进行销售。作为进口冷冻虾入浙落地的“第一站”,当事人抱着侥幸心理未将上述产品录入“浙冷链”系统,也未送至省内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该公司在明知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应在“浙冷链”赋码的情况下应赋未赋,且未经浙江省内集中监管仓核酸检测直接擅自销售,该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从重处罚,没收查封的进口生冻北方长额虾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10万元。
疫情期间,区市场监管局建议消费者尽量通过超市或市场等正规渠道购买进口冷冻食品,可以通过扫描产品外包装上的“浙食链”“浙冷链”二维码查询食品产地、来源、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信息。如发现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线索,请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