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按照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完善多部门联合会商、执法协作机制,通过农业一张图信息技术应用,坚持“守底线、筑防线”,有效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
一、定期会商,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每季度上海市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海关、粮食等部门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商,针对韭菜、梭子蟹、淡水鱼等重点品种农产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及时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二、跨前一步,强化农业领域行刑衔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产品和农资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刑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执法联合培训,强化线索共享、案件移送和执法办案信息互通。对《上海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强化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食品安全协同监管。
三、严格执法,强化案件处理处罚到人。上海市食药安办、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委、公安局联合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衔接工作指南》,为全国首个专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衔接工作的系统性工作指南,对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等进行规范,有力保证“处罚到人”。11月,宝山区办理了全市首例因销售未经检疫牛肉的行政拘留案件,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加大查办力度提供了借鉴。
四、完善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协同办案。上海市双打办、市委宣传部、公安局、农业农村委、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人民检察院、海关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协作意见》,建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组,组建知识产权专家库,进一步健全联络员、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日常信息通报等制度,完善联合查办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为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协同宣传,强化社会共治同频共振。11月18日,上海分会场与全国主会场同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罚没物品集中统一销毁活动,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委、商务委、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联合行动、集中宣传,以食用农产品和农贸市场监管为切入点,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为目标,全市集中销毁各类违法食品逾150吨,货值约960万元,有力打击了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