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的良好氛围,近日,宁夏自治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信息报送的内容、方式、时效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信息报送工作机制。
在内容上,动态信息和静态信息相结合,主要侧重报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市、县(区)党委和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举措以及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三方面内容,全面反应我区保障粮食安全的措施和成效。
在报送方式上,定期报送与约稿报送相结合,既反应常规工作进展,又注重挖掘专项工作亮点,总结推广经验。
信息报送坚持准确性、及时性、灵活性和保密性要求,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质量。各相关部门从不同角度反应各自工作成效,体现粮食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随着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信息报送机制的不断完善,将对推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各项任务落实起到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