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公布施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教育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等五部门就贯彻实施有关事项联合发布公告。为落实国家五部门公告精神,9月9日,湖南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推动反食品浪费法有效落实落地。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食安办、教育、商务、市场监管、机关事务部门要深刻认识防止食品浪费行为的重要意义,层层组织传达学习,特别要认真学习涉及本部门职责的具体规定,切实增强反食品浪费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通知》提出,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持续加强反食品浪费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市场、进培训班等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本部门的各项职责,依法依职责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开展反食品浪费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落实各类主体责任和行为义务,推动全社会共同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饮食文化,在全社会树立文明新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