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了,娃们的营养餐安排起来!作为娃们学习、运动的能量补给,一日三餐给娃们提供健康安全、营养全面的饮食,丝毫马虎不得。
随着市场商品供给品类日渐丰富,越来越多的家长把各种进口食品列入了娃们的餐单,为了保证进口食品安全,让娃吃的健康,海关的叔叔阿姨们需要进行一系列进口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工作就是——检验检疫。不同的进口食品在检验检疫环节有什么不同要求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1 肉类
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人类食用部分,包括胴体、脏器、副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包括罐头产品。
现场检验检疫
进口口岸海关依照规定对进口肉类产品实施现场检验检疫,现场检验检疫包括以下内容:
(一)
检查运输工具是否清洁卫生、有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是否正常,温度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二)
核对货证是否相符,包括集装箱号码和铅封号、货物的品名、数(重)量、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企业名称或者注册号、生产日期、包装、唛头、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证书编号、标志或者封识等信息;
(三)
查验包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四)
预包装肉类产品的标签是否符合要求;
(五)
对鲜冻肉类产品还应当检查新鲜程度、中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病变以及肉眼可见的寄生虫包囊、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必要时进行蒸煮试验。
采样、检验或检测
海关依照规定对进口肉类产品采样,按照有关标准、监控计划和警示通报等要求进行检验或者监测。
#2 水产品
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包括水母类、软体类、甲壳类、棘皮类、头索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等其他水生动物产品以及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现场检验检疫
进口口岸海关依照规定对进口水产品实施现场检验检疫。现场检验检疫包括以下内容:
(一)
核对单证并查验货物;
(二)
查验包装是否符合进口水产品包装基本要求;
(三)
对易滋生植物性害虫的进口盐渍或者干制水产品实施植物检疫,必要时进行除害处理;
(四)
查验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含有异物,是否有干枯,是否存在血冰、冰霜过多。
采样、检验或检测
海关依照规定对进口水产品采样,按照有关标准、监控计划和警示通报等要求对下列项目进行检验或者监测:
(一)
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农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
(二)
疫病、寄生虫;
(三)
其他要求的项目。
#3 水果
进境新鲜水果。
现场检验检疫
海关依照相关工作程序和标准对进境水果实施现场检验检疫:
(一)
核查货证是否相符;
(二)
核对植物检疫证书和包装箱上的相关信息及官方检疫标志;
(三)
检查水果是否带虫体、病征、枝叶、土壤和病虫为害状;现场检疫发现可疑疫情的,应送实验室检疫鉴定;
(四)
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抽取样品送实验室检测。
实验室检验检疫
海关应当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和标准实施实验室检验检疫。对在现场或实验室检疫中发现的虫体、病菌、杂草等有害生物进行鉴定,对现场抽取的样品进行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并出具检验检疫结果单。
#4 乳品
初乳
奶畜产犊后7天内的乳。
生乳
从符合中国有关要求的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分改变的常乳。奶畜初乳、应用抗生素期间和休药期间的乳汁、变质乳不得用作生乳。
乳制品
由乳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如: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炼乳、乳粉、乳清粉、乳清蛋白粉和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等。其中,由生乳加工而成、加工工艺中无热处理杀菌过程的产品为生乳制品。
检验检疫
(一)
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的方式对进口乳品实施检验;进口乳品存在动植物疫情疫病传播风险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实施检疫。
(二)
进口乳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海关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海关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那么,家长们在选购进口食品时应注意哪些方面呢?
看准入
购买肉类、乳制品、水产品、蜂产品等8大类产品前,可登录海关总署“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信息系统”(网址:http://43.248.49.223/)查询相应产品准入信息,系统提供了进口食品目录查询、产品名称查询、国家或地区查询等多种查询方式。 看标签
根据2022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对于进口鲜冻肉类产品
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产地国家(地区)、品名、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储存温度等内容,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出口国家(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对于进口水产品
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和保存条件、生产方式(海水捕捞、淡水捕捞、养殖)、生产地区(海洋捕捞海域、淡水捕捞国家或者地区、养殖产品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涉及的所有生产加工企业(含捕捞船、加工船、运输船、独立冷库)名称、注册编号及地址(具体到州/省/市)、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
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
看成分、营养、保质期限
看购买商品是否含有自家娃的致敏成分,营养是否均衡,是否处于商品标示的保质期限内。 看性状
看内外包装是否存在污染、破损、湿浸、渗透,食品感官性状是否符合该食品应有性状。
供稿单位:天津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