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亮剑2021”消费安全综合执法行动于6月底收官,本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围绕消费信息安全、检验检测、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四大领域,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未按标准从事检验检测服务、食品非法添加、特种设备安全违法等各类违法行为实行从严从快打击。
综合执法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省局统一行动部署,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执法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直接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及人民生命健康的大案要案,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成效和社会反响。
全省共立案查处10558件,罚没款1.46亿元,移送134件。
现公布“亮剑2021”消费安全综合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如下。(仅显示食品案例)
玉环查处丽江得慈延年生物科技公司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1年4月,玉环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玉环市公安局查获云南丽江得慈延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生产添加“双氯芬酸纳”有毒有害食品案,并对涉案源头进行追溯调查,采取刑事措施17人,捣毁生产工厂1个、地下窝点2个、仓库2个,查扣涉案古禅茶、寿竹根等8种产品及原料5000公斤,涉案货值超2000万元,对陶某风等8人移送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前期,玉环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络监测,发现有人通过微信销售产品“古禅茶”、“悟道禅茶”,宣称能治疗通风。经过买样送检,发现丽江得慈延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茶类食品中检出“双氯芬酸钠”药物成分,玉环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部门组成联合专案组,克服非法添加的成分分析难、原料来源隐蔽、违法链条长等重重困难,开展追根溯源。
经查明,2016年至2020年12月期间,陶某风等人利用持证食品生产企业丽江得慈延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广西北海陈某某处采购含有双氯芬酸钠成分的原料颗粒,制作“古禅茶”、“无相禅茶”等具有宣称治疗痛风功效产品,对外销售。经过市场监管、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彻底查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链条,并将涉及原料供应、生产、销售等环节的17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
杭州查处李某、黄某、王某等人销售有毒有害牛百叶等食品案
2021年3月31日凌晨,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对位于新塘街道、新街街道3处熟食加工黑作坊进行查处取缔。
当事人李某、黄某、王某等人分别租用新塘街道、新街街道民房进行熟食加工销售。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有200余公斤牛百叶、牛肚浸泡在不明液体中,同时还发现有1000余公斤牛百叶、牛肚、猪大肠等原材料,以及大量甲醛溶液、氢氧化钠和过氧化氢消毒剂。执法人员对浸泡的牛百叶、牛肚以及未浸泡的原材料进行现场抽样,对其PH、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等项目委托检测。经检测,猪大肠、牛肚等原材料检测合格,浸泡后的成品检测不合格。经查,上述当事人为谋取利益,从萧山商业城购买甲醛、过氧化氢等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的化工产品对牛肚、牛百叶进行浸泡增重、漂白,以增加销量、提升视觉效果。
上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萧山市市场监管局于3月31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日,区公安局对该立案侦查,抓获涉案人员11人,摧毁团伙3个。
该案查处后,萧山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对有毒、有害食品可能流向的农贸、农批市场、火锅店开展监督抽检和快速定性检测,及时下架封存涉案食品,实现案件有效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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