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保障粮食安全,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措施》分为四个部分,包括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共提出13个方面工作措施。 《措施》明确,针对农业结构调整导致“非农化”问题,要加强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的“双重”用途管制。各地持有的补充耕地指标要优先保障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必要时省可直接调拨各地指标统筹用于重大项目落实占补平衡。 值得关注的是,《措施》明确要求建立“田长制”,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及种粮情况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对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垦造水田等补充耕地项目和高标准农田进行重点监测。强化粮食种植导向和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实际适时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省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按规定给予倾斜支持。记者孙绮曼、通讯员肖乃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