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7月4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中了解到,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印发了《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省委编办一级巡视员刘书伟介绍,《意见》内容主要围绕编制县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建立交办事项准入机制、严格依单监管问责、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健全部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乡镇(街道)对部门派驻机构统筹管理、确保任务落实到位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学生就餐安全事关广大青少年的健康发展,学校食堂是学生就餐的主渠道,是社会公众和广大家长关注的焦点问题,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郭之祥介绍,山东省共有持证学校食堂19502家,其中,幼儿园食堂12059家,中小学食堂6787家,高校食堂656家。自主经营的学校食堂17061家,承包或委托经营的2441家。
郭之祥说,山东省制定并推行了《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确立了学校自查、季度检查、飞行检查和督导检查“四查”制度,明确检查标准。“四查”结果纳入信用档案,依据检查结果和信用档案记录,调整学校食堂监督检查频次,依法采取限期整改、约谈负责人、社会公示和行政处罚等措施。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共检查学校食堂4万余家次,对学校食堂开展监督抽检9283批次,不合格80批次,合格率为99.14%,约谈学校责任人658人次,下达学校食堂责令整改通知书2958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0件。
同时,县级局和乡镇所落实“四有两责”,做到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履行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学校食堂实施全覆盖网格化监管。省局持续部署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春秋季开学专项检查、中高考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风险隐患排查等。3月至4月,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省16市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联合督查,共检查学校食堂55家,检查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2家,均向被督查单位书面反馈检查意见,提出整改要求。
在学校食堂开展“明厨亮灶”和清洁厨房行动,借助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设备,把后厨操作等关键环节置于学生和家长的监督视野下。目前全省已有12994家学校食堂实施了“明厨亮灶”,其中,采用视频方式的有9761家。930家学校食堂创建为省级“清洁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