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及餐具、糕点和调味品共4大类657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合格644批次,不合格13批次,涉及餐饮具、糕点、调味品。
不合格样品中,有9批次为餐饮具,均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样品分别为:银川市兴庆区老六牛肉拉面富宁街店抽检的2批次碗;同心县东港火锅同心店抽检的盘子、勺子和碗;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大龙火锅民生店抽检的碗;永宁县杨和镇强氏喜阿婆粥饼店抽检的小餐碟;银川市兴庆区清汤牛肉面馆抽检的碗;宁夏同心县同味楼餐饮有限公司抽检的圆盘。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GB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还有2批次糕点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为灵武市思味食品厂生产的批号为20180821的香酥芝麻饼和批号为20180828的思味蛋糕。
《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在焙烤食品中应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其铝的残留量应不超过100mg/kg。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不重视食品添加剂使用量的控制,过量使用了含铝食品添加剂。
另外,还有1批次糕点和1批次调味品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不合格样品分别为:宁夏佳锴晟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80816的无水蛋糕、宁夏北地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80521的无油火锅辣糊糊。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具有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剂,《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糕点、复合调味料中的最大使用量均不超过0.5g/kg。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责令企业立即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退市、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四十四期)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