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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1年第26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06 17:01:59 来源:互联网

  近期,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等2类食品共15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具体情况为:所有抽样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省级转移(区抽)粮食加工品2批次,合格样品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餐饮食品156批次,合格样品15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广西田东县味美佳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调制鲜湿米粉(切粉)样品,样品编号为:SC21451000630000009,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1)2.7×103;(2)4.3×103;(3)2.3×103;(4)2.8×103;(5)2.9×103CFU/g,标准规定为n=5,c=2,m=20,M=100 ?CFU/g,检验机构为百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田林县华旭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调制鲜湿米粉样品,样品编号为:SC21451000630600023,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1)1.3×102;(2)3.6×102;(3)1.6×103;(4)1.7×103;(5)5.4×102 CFU/g,标准规定为n=5,c=2,m=20,M=100 ?CFU/g,检验机构为百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平果新安王记包子店销售的南瓜馒头样品,样品编号为:SC21451023630100229,糖精钠(以糖精计)检验结果为0.11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百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隆林阿凤早餐店销售的馒头样品,样品编号为:SC21451000630700040,糖精钠(以糖精计)检验结果为0.17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百色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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