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对更衣室的卫生要求 食品卫生通则 :4.4.4 个人卫生设施和卫生间 GB14881-94食品生产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4.6卫生设施 4.6.1洗手、消毒 4.6.2更衣室 《出口食品厂、库最低卫生要求(试行)》二、厂、库设施卫生: (一)食品加工专用车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5、设有与车间相连接的,与生产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每人有衣物柜)、厕所和工间休息室。车间进口处设有不用手开关的洗手设备以及消毒设施。 通过对以上法规的学习,食品伙伴网作如下的整理: 更衣室 1、独立的区域。 2、与车间相连。 3、不同清洁区分别设单独的更衣室。 4、面积:人均面积不低于0.5平方米。 5、不得对车间造成潜在的污染风险 空气、微生物、异物等(设计、卫生程度)。 6、有穿衣镜,便于进行自查。 7、工作服、便服和鞋的存放:工作服现在一般采用挂衣架,便服可以使用衣柜,也可以采用挂衣架,便服和工作服要分区域存放,便服使用挂衣架的,最好设个人用品柜,便于存放手机、钥匙等个人用品;现在一般提倡进车间先换拖鞋,再进入更衣室,更衣室内设水鞋柜和拖鞋柜,换鞋间设便鞋柜和拖鞋柜。 个人用品柜,鞋柜,材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浅色不渗漏不吸附耐腐蚀易清洗消毒)。 衣架、个人用品柜、鞋柜之间保持适当的距离,不靠墙,离地20cm以上,柜顶下斜45度防尘,柜子要有编号,内部保持清洁,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 8、更衣室内在显眼处标识明确的更衣程序。 9、亮度适宜、 10、保持通风排气,空气干燥,防止发霉或湿度过大微生物繁殖。 11、保持清洁卫生。 12、要有空气和工作服消毒措施,一般使用臭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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