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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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3-12-31 | 生效日期 | 2014-01-06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其他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http://www.bjda.gov.cn/bjfda/zcfg/sjgfxwj10/355973/index.html |
各区县局,各直属分局,各相关单位:
自2013年11月1日起,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系统正式履行职能。现将《 北京市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督管理指导意见》重新修订制发,并经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第1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31日